壹、審查標準:
一、學術上的重要性、創新性,與獨特性。
二、使用/應用的普及性與開放性。
三、執行方式與步驟的合理性、可行性:
1. 期程
2. 人力
3. 設備/技術
4. 經費
5. 方法
四、長期維運的可行性:
1. 經濟收益
2. 維護成本
3. 維護難易
貳、各計畫審查結果:
一、「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權威資訊物件管理系統」建置計畫
審查結果:通過。但不提供專任助理。
二、《台灣原住民族祭儀研究資料庫的充實與管理》計畫
審查結果:暫不予通過,請回歸明年度各所常態性計畫提出申請。
三、研究宋代階級流動的新方向與新科技
審查結果:暫不予通過。請回歸明年度各所常態性計畫提出申請。
四、古典目錄典籍導航系統
審查結果:通過。
五、318公民運動巨量資料的收集、整理與研究:新媒體與歷史學研究
審查結果:
- 列出擬數位化之物件目錄清單。
- 請釐清文物、文書檔案及影音資料之授權情形。
- 實體資料的數位化、原生數位資料,以及所有平台,應與第九項計畫──「分散且強健的公眾記憶:工具、實務、研究」合併並重新擬定較詳細的計畫書。
- 本案原則上通過,但需考量未來與本院現有資料庫系統整合以及實體物件存放空間問題,開始執行時請與數位文化中心討論協調今年度經費需求額度。
六、民國時期江蘇城市小報資料庫──以蘇州為中心
審查結果:通過。
七、婦女期刊資料庫
審查結果:通過。
八、資訊科學在拼合殷墟刻字甲骨上的運用
審查結果:計畫有條件通過,若該博士後人選獲得院方通過補助,則數位文化中心補助其餘的費用。若未獲院方補助博士後人員,則本案不予補助。
九、分散且強健的公眾記憶:工具、實務、研究
詳見五審查結果。
十、太平洋史前Lapita陶器線上數位資料庫之使用者操作介面改善與重建
審查結果:暫不予通過,請於明年回歸各所常態性計畫提出申請。
十一、運用數位技術與內容勾勒日治時期臺商海外貿易版圖:以台北大稻埕商號為例
審查結果: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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