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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與數位人文學」研究計畫「徵求通告」(105年度)

發佈日期:2015/08/03
發佈者: 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

 

 

資訊科技的發展,正在改變人文研究的方法;從資料的收集、分析到呈現,數位文獻與電腦網路的應用已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數位技術的應用,能夠更有效率地收集與整合研究材料;用新的方法切入既有的研究問題、發現新的現象、開展新的研究方向;或是促進跨領域研究、同儕交流、以及研究成果的呈現與擴散。因此,以「運用資訊科技提昇人文研究」為核心關懷的「數位人文學」(Digital Humanities)日趨重要,如何更有系統、更有效率地運用數位技術於人文研究領域,並評估其衝擊與影響,需要人文學者積極地探索與回應。

 

本院於2013年2月1日起設立「數位文化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賡續「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的延伸工作,進一步拓展數位內容、研發數位技術,並維運數位文化成果。中心的基本任務與工作目標包括:

 

  1. 提升數位資源之近用性與普及性,促進學術研究、教育推廣與產業應用。
  2. 研發創新數位內容處理技術,領導數位人文學之研究,推動臺灣數位文化之永續發展。
  3. 維運國家型計畫成果,促成數位文化資產全民共享及國際合作交流。

 

為踐履上述任務與宗旨,本中心開始徵求105年度「數位典藏與數位人文學」研究計畫,性質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

 

  1. 以專題研究為導向的學術資料庫、網站與數位媒體建置計畫。
  2. 利用數位科技與數位文獻進行人文研究,或相關的加值應用研究計畫。
  3. 與分析、處理或視覺化人文研究資料相關的數位技術研發計畫。

 

凡本院各所同仁有意申請者,請參考以下「徵選說明」與「計畫書」格式,於2015年9月4日前函送紙本計畫書乙式5份,並將計畫書電子檔郵寄交至iafass@gate.sinica.edu.tw

 

連絡人:李書儀

電話:(02)8170-5125轉6625

 


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與數位人文學」研究計畫「徵選原則說明」(105年度)

一、申請資格:

本院各所同仁均可提案申請,經所長(中心主任)簽注同意後提出。計畫主持人需為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與(圖書、檔案管理)行政人員可擔任協同研究人員。

 

二、計畫年限:

一至二年,兩年期計畫第二年需俟第一年期中成果審核通過後方得繼續執行。第二年經費屬暫列性質,執行時需依年度經費實況調整。

 

三、評選與考核: 

  1. 計畫評選和執行成效考核將由數位文化中心聘請審查委員進行。年度考核作業分期中與期末兩次,以繳交書面成果說明為原則,必要時得進行實地查核。
  2. 計畫書內容應包括:
    1. 申請團隊之專長、能力(延續性計畫之上一年度配合情形),與所申請計畫主題的契合度。
    2. 計畫之研究方法、進行步驟及執行進度。
    3. 經費與人員配置之合理性。
    4. 數位典藏品或加值應用、技術研發之價值與預期成果。
    5. 資料庫建置計畫需包含典藏品品名及數量之清單,與智慧財產權情況說明。

 

四、計畫成果:

  1. 相關產出與成果,應製作成網頁內容或主題性網站,供公眾使用。
  2. 資料庫建置計畫需提供數位化成果清單,並承諾將成果全數匯入聯合目錄。匯入規定如下:
    1. 圖檔:需符合500×500像素以上大小,可採提供圖檔連結方式繳交,或以儲存設備提供瀏覽級檔案。
    2. 影音檔:提供瀏覽級數位檔,並批次上傳Vcenter。
    3. 文件電子檔:轉成PDF格式,可採提供檔案連結方式繳交,或以儲存設備提供完整檔案,或以儲存設備提供擷取第一頁圖檔或單頁的PDF
  3. 數位技術研發計畫之成果必須公開發布,並無償提供本院學者利用。

 

計畫書格式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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